手性药物分离的要求和要点

栏目: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:2021-11-05
手性药物分离的要求和要点。伴随着手性拆分技术以及不对称合成技术的日益成熟,手性药物的研究已成为新药研究的一大热点。

  手性药物分离的要求和要点。伴随着手性拆分技术以及不对称合成技术的日益成熟,手性药物的研究已成为新药研究的一大热点。

手性药物分离

  一、手性药物分离的要求

  1、iCh对手性药物的要求

  iCh的指导原则对合成工艺、结构确证及稳定性研究均无明确要求,对质量标准的要求为:

  原料药:立体专属性的鉴别试验;规定另一异构体的限度;含测方法最好选用手性分析方法,如为非手性方法,则需同时采用其他对另一异构体的控制手段。

  制剂:应有立体专属性的鉴别试验。如果另一异构体不是降解产物,则不要求检测其含量,但鼓励采用立体专属性方法从严控制。

  2、FDa对手性药物的要求

  对合成工艺、结构确证及质量标准均无明确要求,总体政策是应以立体化学的观点,采用合适的生产及控制手段来保证药物的鉴别、含量、质量及纯度。但对稳定性研究提出了要求:原料药及制剂的稳定性研究应使用能评价其立体构型完整性的方法。一旦证明该立体构型不会发生变化,则不再需要立体选择性的方法。

  3、手性药物的要求

  合成工艺:对于使用的手性原料、手性试剂及引入手性中心后的重要中间体,需采用具有立体选择性的方法进行鉴别试验及纯度检查。

  二、手性药物分离的要求

  1、加强原料的光学纯度控制,提供详细检测方法及图谱。

  2、加强关键中间体的光学纯度控制,提供详细检测方法及图谱。

  3、加强手性药物合成方法学要求。注意反应条件的选择要有依据,注意合成工艺中关键中间体的分离与纯化方法的选择应有依据,注意提供相伴的副产物或对应的异构体的结构数据与比例,以支持对关键中间体的判定。

  4、使用具有光学活性的原料制备手性药物,应注意合成工艺中消旋化的可能性。

  由于药品的特殊性,我国在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、法规中,对药品质量标准的管理非常重视。标准是企业生产、质控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法定依据。